2020年度“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活动细则
(2019年11月)
2020年度“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 (以下简称“小梅花”)活动由中国戏剧家协会和举办地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国文联戏剧艺术中心和举办地相关文化机构共同承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戏剧家协会(以下简称“省级剧协”)以及其它支持单位共同协办。本届活动细则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为推动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戏曲文化传统,促进少儿戏曲艺术教育的发展,培养广大少年儿童对传统艺术的兴趣与爱好。
二、参与方式
1、选手向各省级剧协报送参评“小梅花”称号的相关资料。省级剧协通过审核、遴选,确定本地区选手并向组委会报送相关资料。各省级剧协可报送4名选手及2个集体节目;“小梅花”公开选拔举办地可报送8名选手及4个集体节目;各小梅花培训基地经报本省剧协备案后,可报送4名选手及2个集体节目。
报送单位应严格控制报送人数,确有条件优秀、成绩突出的选手,须经省级剧协报批并由报送单位提供相关说明及省级以上艺术成绩证明,方可适当增加名额。
2、境外及港澳台选手报名,由中国剧协外联部协助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并备案。
3、复审: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省级剧协的报审资料进行复审,并确定最终入选者。
4、终审: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最终入选者进行现场审核,并确定是否授予 “小梅花”称号。
三、报审项目及相关规定
根据戏剧种类的不同,结合少儿表演群体的特点,本届活动分列以下报审项目:
1、京昆组(京剧、昆曲)
2、地方戏组(优先推送具有本地特色的地方剧种)
3、器乐类(各剧种主要器乐演奏、自拉自唱等)
4、集体节目(多人组合的戏曲唱段演唱、戏歌、戏曲技能表演;三个角色及以上(建议20人以内)的戏曲片段;新编少儿戏曲剧目、戏曲课本剧等)
个人节目时间控制在3-8分钟;集体节目时间控制在5-10分钟。为确保选手人身安全,避免申报危险性大的剧目。
四、年龄规定
2020年度“小梅花”报审者年龄要求14周岁以下(即200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分组安排
按照专业性本次评审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
专业组:专业戏校或艺校学员、其它院校中的艺术系学员、戏曲艺术院团自培学员;
业余组:其他人员。
按照年龄,在专业组和业余组中又分设A组和B组:
A组:10 -14周岁
B组:10周岁以下
六、时间安排
1、报送截止日期:2020年5月25日,请各报送单位严格遵守报送时间,以免影响正常参审。
2、复审工作:2020年6月上旬,复审完成后结果将于中国戏剧家协会网站公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省级剧协。
3、终审工作:2020年暑假期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报送材料
1、个人项目报审资料:a.申报表b. U盘(包括MP4格式节目录像及报审者剧照、生活照各一幅,剧照需与参审剧目一致,照片需达到印刷水平;报审者户口本影印件及其他材料)。
2、集体节目报审资料:a.申报表b. U盘(包括MP4格式节目录像及节目剧照二幅,剧照需与参审剧目一致,照片需达到印刷水平;选手户口本影印件及其他材料)。
3、各报送单位需提供单位在本地区组织审核、遴选工作的书面介绍材料一份。
4、“小梅花”公开选拔举办地需提供选手选拔结果顺序名单。
所有报送材料要求文字素材及姓名信息准确无误;演出唱段需填写剧名(如:《沙家浜-智斗》不可直接填写“智斗”或唱词)。因报送材料错误造成画册、节目单、证书等印刷错误,不予更改。
八、其它事项
1、曾获“小梅花”(专业A组)称号者不重复参评。
2、入选佩花晚会的节目及“小梅花”称号获得者,必须保证参加排练和演出,否则将视为放弃。
3、各省级剧协需将本细则发至选手本人或其所在单位,确保选手知悉本次参评细则。选手也可登录中国戏剧家协会网站查看细则,下载表格。
4、本届“小梅花”评选工作组委会不收取选手任何评审费用。省级剧协在审核、遴选过程中,确需收取录像、录音等费用,须明码实价并遵循合理、自愿原则,同时需将收费标准及说明发至组委会备案。
5、为了保证 “小梅花”活动水准及质量,本届活动仍坚持“宁缺毋滥”原则;终审期间,总评分数未达90分者,将延至下届重新审核,望广大选手理解。
6、“小梅花”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欢迎社会各界人员予以监督。
7、组委会电话:010-59759523
8、邮箱erxiaoyuandi@163.com
9、邮寄地址:北京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楼中国剧协;邮编:100083
收件人:梁霏霏、李亚菁 电话:010-59759523
附件:
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组织委员会
2019年11月